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落实州级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指导责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川办函〔2021〕73号)要求,州政府决定建立阿坝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房地产市场形选择势,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严厉打击借机逃废金融债权行为,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加强对各县(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严 华州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李元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工作局局长
赫洛杰州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 雄 州委外宣办、州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旦木真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全寿 州法院副院长
白迎春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邓运林 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鹤斌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 杰 州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
石 强 州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徐富刚 州住建局副局长
李灵灵 州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王懋川 州统计局副局长
彭 伟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承明 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巴 旦 州税务局总会计师
巴 准 州国调队副队长
罗 勇 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柏 松 阿坝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设办公室、政策指导组、宣传舆情组、县(市)督导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备更换,不再另行发文。
(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赫洛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富刚同志担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房地产市场调控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机制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县(市)和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承办协调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指导组。由州住建局、州金融工作局、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保监分局牵头,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国调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政策。
(三)宣传舆情组。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州委网信办、州住建局、州公安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协调处置重大负面舆情。
(四)县(市)督导组。由州住建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金融工作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督导各县(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违反国家和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县(市)和企业进行实地督导。
四、工作规则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和办公室会议制度。
(二)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建议。因工作需要,还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州委、州政府。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议题和需提交协调工作机制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落实协调工作机制议定事项。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参加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指导行业所属下级单位推进工作。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要对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较多的县(市),应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或工作机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